台灣為什麼有那麼多虐童事件?一件接一件,沒有間斷?!

什麼時候那些無能,無知的大人才懂:不可以毆打小孩,不能用手打,不能用藤條抽,不能用器具丟,不能用橡皮筋彈!不能用任何會傷害他的肉體,傷害他的心靈的方式讓他痛,讓他怕!每一件虐童事件的裡頭,都有ㄧ個好可憐的小孩,ㄧ直到等到小小的他/她傷重了,被打死了,才能因為登上社會新聞的版面被揭發。

真的好不捨這些小可憐已經受虐那麼久,哭了那麼久,痛到不能活了才被知道。還有很多受虐的小孩在哭,在痛,在求救,他們現在不知道被用什麼樣殘忍的方法虐待著,親愛的小孩,啊!你現在有沒有哭啊?很多無知的大人還在為自己暴力虐童的行為找藉口,找理由,企圖合理化自己失控的情緒,殘暴的行為。

你有什麼理由把自己失控的情緒發洩在孩子身上?!小孩本來就會無理取鬧,因為他還在成長,正在學習,他還是ㄧ個小小孩啊!你有什麼可惡的理由可以毆打他?折磨他?!變態!真的!變態的大人,才會打小孩!

我們管得住那些殘暴的大人,真的!只要你多說ㄧ句話,多打一通電話,ㄧ定要管到把那個可憐的小孩救出來才可以!不可以中途放棄營救的機會,你的放棄,可能又會讓ㄧ條無辜可憐的小生命被打死了。就算不被打死,他長大之後,身心也會受到影響,他會變成什麼樣的人?

自卑,自閉,亦或變成和當初對他施暴的人一樣殘暴。你以為沒那麼嚴重嗎?會的,淺意識中,他已經因為被施暴,變成一個可憐的人了。未來,他在學校,在職場,在婚姻中,或在任何人際關係的交往中,被施暴的陰影都可能存在。

不要放棄營救任何一個受虐的孩子,不要聽信施暴者企圖合理化暴力行為的藉口!沒有任何理由可以構成打人的條件,打小孩亦然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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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時報    C2/基隆新聞           2008/02/28

《時論》漠視殺人

一連串的漠不關心讓4歲女童無辜慘死!李姓女童屍體被封藏水泥塊中,辦案員警肩扛百餘公斤水泥塊,心中亦如石重壓,但大家要問的是,小女孩的死,難道只有行兇者該負責嗎?
  
虐殺女童的嫌犯固然罪無可逭,不過是誰給他痛下毒手的時間與空間,隨著檢警逐步釐清案情,女童母親、親友,乃至租屋處周遭鄰居,皆難辭其咎,因為正是眾人的視而不見,導致小女孩來不及長大。
 
李母撫屍,痛哭失聲,但她與嫌犯同居時,分明曾眼見嫌犯酒後對 女童飽以老拳,當球踢飛,結果入獄前,竟留下女童獨自面對心性如此殘暴的人。這種狀況,誰都會思及,小女孩的下場,應該只有一個慘字可形容,獨獨這個做母親的沒想到。
  
第一時間,李母沒向親人求援、要求獄方協助,已把親生女兒推入絕境;繼之,家人帶著傷痕累累的女童前往探監,她仍放任嫌犯將人帶走,未立即要家人留下孩子,則注定小女孩沒有明天的命運。
  
更不可思議的是,李家家屬眼睜睜看著小孩臉頰嚴重瘀青,居然未予以關心;租屋處鄰居對一家三口,一個個不見蹤影的情況,冷眼旁觀。而嫌犯就在眾人事不關己的心態下,有了可乘之機,女童便在大人長期的忽視下枉死。
  
其實只要大人的世界多給一些關心、提高一分警覺,小女孩不會死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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